【案例分享】出勤紀錄 / 加班費計算
Q:
公司宣布,只要是幹部主管級,一律「禮遇」主管們上下班免打卡,把事情做完做好比較重要!
奈何剛踏入社會,初任人事業務,覺得這樣美式管理風格好像很不錯,請問這樣真的OK嗎?
A:
備置出勤紀錄是法律強制規定。若是為了「禮遇」主管,導致公司無主管之出勤記錄而違反強制規定,若受勞檢時恐受罰!
奈何負責人事方面業務,最好趕快熟悉勞動法令,提醒老闆「禮遇免打卡」可能帶來的風險!
法令是依據勞基法第30條第5項規定: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,並保存五年。
